"劣币驱逐良币" 为什么没有产生作用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4 06:27:48
在中国,一个国家内流通着三种货币(人民币\港币\澳元),那么“格雷欣法则”的"劣币驱逐良币" 为什么没有产生作用?

劣币驱良币的产生有几个前提:那就是不同国家或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兑换比率,而且此比率差大于两地之间的运输费用。还有最主要的前提是那个国家实行的是双本位制货币,就是金和银都是流通中的货币。而在中国实行的是人民币做为本位币制的单本位制,虽然存在港币和澳元,但是那只是在当地可以使用的小币种。而且各地的兑换比率都是一样的,你在北京的银行可以换到的港币和在香港换到的港币是一样的。
举例子说就是:古时候的中国战国时期有多个小国,赵国的金兑银是1比10而秦国的比率是1比8。而两地之间的运输费用在2个单位的银以下时,就会有商人把8个银单位从赵国运到秦换成1个金单位,在回到赵国换成10个银单位。而中国现在是不存在这种现象的,如果有的话可能是在黑市里存在少量的这种交易。

“劣币驱逐良币”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。该定律是这样一种历史现象的归纳:在铸币时代,当那些低于法定重量或者成色的铸币——“劣币”进入流通领域之后,人们就倾向于将那些足值货币——“良币”收藏起来。最后,良币将被驱逐,市场上流通的就只剩下劣币了。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,你是指人民币是良币,其他是劣币,为什么这么说呢?不同地方的流通货币而已 何来劣良之分